1.配偶:
根据移民法,英国公民的配偶、在英国定居的人、持有难民身份或人道主义保护的个人、获得许可的个人或延期许可在英国的人,可以被授予英国的无限期居留(定居)。要求包括:
• 申请人和其配偶必须在英国境内
• 申请人必须提交有效的配偶身份的无限期居留申请
• 申请人不得因任何适合性要求而被拒绝
• 申请人必须满足所有资格要求
2.资格 – 5年路线下的配偶定居
申请人必须满足四个主要要求,才能符合定居的资格。这些标准中存在一些细微差别,但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必须:
• 持有有效的配偶身份的居留许可并在英国境内
• 完成在英国连续居住60个月的资格期
• 满足作为配偶身份申请居留的所有资格要求
• 展示足够的语言能力和对英国生活的了解
3.完成作为配偶在英国连续居住60个月的资格期
60个月的居留可以由一次配偶身份的入境许可、任意多个配偶身份的居留许可或两者的组合构成:
• 任何作为未婚夫、未婚妻或拟定民事伴侣身份的居留期限必须被排除
• 只有与同一配偶的时间才计算在内
• 如果配偶是英国海外公务员,且申请人陪同他们,海外的时间也会被计入
• 如果申请是在2016年11月23日之前提交,任何超期居留可以被忽略,前提是申请是在许可到期后的28天内提交
移民局通过查看申请人的移民历史来确认他们是否已完成在英国连续居住60个月。如果60个月期间有中断,必须考虑是否可以将申请变更为居留许可申请,而不是直接拒绝。
4.语言与生活知识要求 – 5年路线下的配偶定居
所有申请定居的申请人必须展示足够的英语语言能力,并通过英国生活考试。
5.有效的配偶身份居留许可
移民局会通过查看申请人的移民历史,确认其持有有效的配偶身份居留许可。
根据移民法条,”配偶”定义为以下之一:
• 配偶
• 民事伴侣
• 未婚夫、未婚妻或拟定民事伴侣
在申请日前与申请人作为夫妻或类似民事伴侣关系共同生活至少两年的个人(持久关系)
如果在之前的申请中已证明并接受了有效的婚姻或民事伴侣关系,无需再次考虑相关证据,如结婚证书。
对于未婚或未进入民事伴侣关系的伴侣,必须在申请日前完成两年的共同生活期。然而,如果因工作原因目前分居,只要关系在申请日仍是真实且持续的,这两年不必在申请前立即完成。
软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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