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雇主所担保的每位员工,雇主需要保存以下资料信息:
01 第一部分:核查员工的合法工作权
a. 雇主已核实每位受雇主担保的员工在英国有合法工作权,并且有权从事雇主所提供的工作。如果工人是雇主的员工,雇主必须进行这些核查,以遵守雇主的赞助义务,并建立对民事罚款免责的“法定免责”。雇主必须进行这些核查,并保留雇主已进行核查的证据。
b. 在适用的情况下,雇主需要提供工人进入英国的日期证明。如果工人当前的许可(或所声称的许可)是因为获得入境许可(来
英国的签证),而且雇主为该入境许可申请了担保,雇主需要进行这项核查。雇主必须核查工人在签证有效期内进入了英国。如果他们在签证上的“有效日期”之前进入,那么他们将没有权利为雇主工作。
02 第二部分:担保工人招聘证明
雇主必须能够展示雇主是如何招聘雇主的担保工人的。对于某些路线,雇主必须在雇佣外国劳工之前进行正式的本地劳动力市场测试,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以确保雇主不会取代适合的本地工人。对于其他路线,虽然没有正式的本地劳动力市场测试,但雇主仍须能够解释(并在适当的情况下提供证据)雇主是如何招聘该工人的——这有助于移民局评估职位是否真实空缺。
03 第三部分:适用于所有第1至3条路线的证据
a. 雇主所发布的每份工作广告的副本,其中必须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 工作职位;
• 工作地点;
• 工作的主要职责和责任;
• 工作所需的技能、资格和经验;
• 薪资待遇或薪资范围的指示;
• 截止申请日期;
b. 如果空缺在互联网上发布(包括在雇主自己的网站上,如果符合赞助的规定),雇主必须保留广告发布当天网站上的屏幕截图,清楚显示以下所有内容:
• 网站名称;
• 广告内容;
• 统一资源定位符(URL)(网站地址);
• 空缺首次发布的日期(如果有的话);
• 截止申请日期;
c. 如果雇主需要通过相关的在线政府求职服务进行广告发布,或者选择通过此媒介进行广告发布,雇主必须保留相关政府网站的屏幕截图,在空缺首次发布当天。清楚显示以下所有内容:
• 承载工作广告的相关政府网站的标志;
• URL(网站地址);
• 广告内容;
• 空缺首次发布的日期(如果有的话);
• 截止申请日期;
• 任何工作参考号码(如果有的话);
d. 对于任何不在雇主自己网站上且不显示雇主组织名称的在线广告,雇主必须提供来自该网站的广告发布信函或发票副本,以证明雇主已发布广告。
e. 如果空缺在国家报纸或相关专业期刊上发布,雇主必须保留广告的副本,清楚显示出版物的标题和日期以及截止申请日期。如果广告没有显示雇主组织的名称,雇主必须提供报纸和/或期刊的信函和/或发票副本,以证明雇主已发布广告。
f. 如果需要进行正式的本地劳动力市场测试,雇主必须保留以下文件:
• 所有入围最终面试的申请,以其接收到的媒介为准,例如:电子邮件、简历、申请表——这应包括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例如姓名、地址和出生日期;
• 入围最终面试的申请人姓名和总人数;
• 对于被拒绝或未接受工作录用的每位本地工人,包括面试笔记或其他文件,以显示为什么他们未被录用。
如果雇主没有刊登职位广告,雇主必须能够解释(并在可行的情况下提供证据),雇主是如何确定该工人适合该职位的——例如:
• 通过大学的招聘活动找到了该工人——雇主应保留大学招聘活动的证据;
• 该工人已在另一种移民路线上合法为雇主工作,通过其以往的工作表现,雇主确定了他们适合该职位;
• 该工人在未进行正式广告活动的情况下向雇主申请(做出了“投机”申请),并且雇主通过面试和/或核实参考或资格等方面,确信他们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经验来完成工作。
04 雇主必须在以下情况下保存文件: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雇主担保的每位工作者或学生的所有文件必须在雇主担保他们期间保存,并且在以下情况之一更早出现的日期结束:
• 雇主结束对该工作者或学生的担保,并且一年已过去;或者
• 如果一年内雇主结束了对该工作者或学生的担保,合规官员已检查并批准了文件
• 除了本文规定的文件外,雇主还必须保存作为成为持牌赞助商申请的一部分所提供的文件。只要雇主持有赞助许可证,雇主必须保存这些信息。
雇主可能需要保留本文中规定的某些文件以用于其他目的(例如,遵守防止非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并且可能需要保留更长时间。雇主必须确保符合其他记录保存的法律要求,这些法律要求可能由移民局或其他政府部门制定。
软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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