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英国移民法规附录FM中“伴侣”定义的重大变化。去年12月发布的移民法规变更声明(HC 246)。这一变化将于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生效,适用于未婚伴侣。是指“伴侣”的定义将从强调“共同生活”转变为强调“类似婚姻或民事伴侣关系至少两年”。

此前,非配偶或民事伴侣需共同生活至少两年的要求将被取消。新的定义将更加宽泛,不再局限于共同居住的要求。

在移民法规引言中,目前对“伴侣”的定义为:

“(a) 配偶;或 (b) 民事伴侣;或 (c) 未婚伴侣,其中夫妇需共同生活在类似婚姻或民事伴侣关系中至少两年。”

从2024年1月31日起,定义将变更为:

“(a) 配偶;或 (b) 民事伴侣;或 (c) 未婚伴侣,其中夫妇需有类似婚姻或民事伴侣关系至少两年。”

HC 246还修改了移民法规附录FM:家庭成员中“伴侣”的大部分定义。目前附录FM的GEN.1.2段落规定:

“GEN.1.2. 在本附录中,“伴侣”指- (i) 申请人的配偶; (ii) 申请人的民事伴侣; (iii) 申请人的未婚妻(婿)或拟议的民事伴侣;或 (iv) 与申请人共同生活在类似婚姻或民事伴侣关系中至少两年的人,除非本附录其他地方对伴侣有不同定义。”

从2024年1月31日起,GEN.1.2将变更为:

“GEN.1.2. 在本附录中,“伴侣”包括申请人的未婚妻(婿)或拟议的民事伴侣(除非本附录其他地方对伴侣有不同定义)。”

这一变化对许多家庭和夫妇来说看起来是积极的,但如何实施和解释这一变化还有待观察。预计将于1月31日发布的新内政部案件处理指南应该会使情况更加明确。敬请关注我们后续的政策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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